截至5月22日,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昌江区移交的第五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将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JX202405120065 | 景德镇市昌江区吕蒙一路车公交总站旁的景玉欣陶瓷有限公司(产品应为地板砖),厂内烟囱一直排放腐蚀性白烟,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景德镇市昌江区 | 大气 | 1.信访件反映昌江区吕蒙一路车公交总站旁的景玉欣陶瓷有限公司,厂内烟囱一直排放腐蚀性白烟的问题,不属实。经查,信访件举报对象实为景德镇狄芬妮陶瓷有限公司昌江区分公司,该公司租用位于景德镇市昌江区吕蒙街道丁家洲景德镇市陶瓷装饰材料厂内的含景玉欣陶瓷在内多家经营不善的陶瓷企业生产线进行建筑陶瓷生产。企业所有生产项目均按要求履行了环评手续,建有相关污染治理设施,并取得了排污许可证。5月13日现场核查时,该企业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企业共有两个烟气排放口,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景德镇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相关废气排放口进行现场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外排废气污染物浓度符合《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标准。 2.信访件反映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问题,基本属实。现场核查发现,企业堆料场围挡未完全密闭,部分地方存在破损情况;堆料场雾炮机损坏未及时维修,缺少喷淋设施;厂区有少量积尘。存在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和扬尘,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1.督促限期企业对易产生扬尘、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问题进行整改。 2.生态环境部门将按要求开展对企业复查监督,同时加强辖区内相关企业大气巡查力度。 |
1.要求该企业对堆料场围挡完成密闭,将破损地方进行修复。 2.要求该企业及时清扫积尘,增加洒水频次,维修雾炮机并设置喷淋设施。 |
阶段性办结 | 无 |
截至当日,移交我区的第五批信访举报件1件,已按期办理、反馈,已办结(含阶段性办结)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