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20日-2021年8月23日(2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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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333000
通讯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区新平路68号
项目名称 |
景德镇市焦化能源有限公司10万m3改造5万m3煤气柜项目 |
建设地点 |
景德镇市昌江区吕蒙乡历尧村景德镇市焦化能源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景德镇市焦化能源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西明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 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为5000m2,拆除原有10万m3稀油密封煤气柜,建设一台5万m3稀油密封煤气柜,气柜有效容积4.9万立方米。依托原有10万m3稀油煤气柜土建基础、油泵站、进出口地坑、以及运输管网。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气主要为煤气柜逸散的微量煤气,通过加强煤气柜的气密性,大气扩散进行处理。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水主要为煤气冷凝水以及柜底清洗水。项目废水经管道收集后回用于净化冷凝工段进行处理,然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达《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2中的直接排放标准外排至昌江河。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进行处理,本项目对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原有气柜拆除后,做废铁外售综合利用;废油泥经收集后由企业自行处置,投入焦炉焚烧,不外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