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有效管控耕地土壤环境风险,根据《景德镇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土壤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严格管控工作计划的通知》(景环土壤委字〔202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昌江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21年底前,完成全区115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二、工作内容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按照市下达的耕地污染治理目标任务,2021年我区被镉与铅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面积为115亩,其中吕蒙乡历尧村安全利用面积85亩,西郊垦殖场十八度分场安全利用面积30亩。在技术上,根据任务点位现状,主要以农艺措施为主,采取调整种植结构,土壤酸碱调节,增施有机肥、优化施肥等技术手段。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局长赵先伟任组长的昌江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耕地土壤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并成立了技术专家组。
(二)强化工作调度
按照实施方案中的工作安排及时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确保在计划的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并做好工作台账。
(三)保障资金投入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下发的《关于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匡算》计算,第二年投入标准为600元/亩,需投入治理经费7万元。
昌江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1年7月3日
附件:
昌江区2021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分解表
名称 |
乡镇 |
村组 |
面积(亩) |
总计(亩)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
吕蒙乡 |
历尧村 |
85 |
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