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消防监督执法改革,推进全区消防救援机构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进程,保障执法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规范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昌江区消防救援大队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模式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现制定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并公告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抽查主体
昌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抽查对象
昌江区范围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它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四、抽查方式
通过“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双随机模块随机抽取单位,针对抽取的单位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检查形式为实地检查。
五、检查内容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
1.是否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是否设置铁栅栏,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是否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
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商住楼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有无分开设置;
4.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有无被遮挡、覆盖,是否按规定配置,是否完整好用;
5.有无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导致火势容易蔓延、扩大;
6.在建筑物周围有无违章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7.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安全布局、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二)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是否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火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经消防安全培训。
(五)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六、抽查频次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抽查1次,对重点监管对象每年至少抽查2次,抽查频次根据检查对象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风险、消防安全信用等因素浮动调整,原则上对同一检查对象一年(自然年)不超过两次(不含监督复查),抽查实际间隔至少六个月。
(二)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抽查频次根据检查对象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风险、消防安全信用等因素浮动调整,原则上对同一检查对象一年(自然年)不超过两次(不含监督复查),抽查实际间隔至少六个月。
(三)风险等级管理。消防救援机构依据对单位检查存在的火灾隐患建立“红黄蓝”等级风险管控制度(红:高风险等级,黄:中风险等级,蓝:低风险等级)。针对不同风险等级进行“差异化”抽查。
七、相关事宜
(一)消防救援机构对抽查对象实行每月抽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由“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下一个月抽查计划,并在每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前予以公布。
(二)消防救援机构执法人员将提前三日通知被抽中单位做好迎检准备,在检查过程中将全过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记录执法过程。
(三)各执法人员到被检查单位检查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不得接受宴请,不得接受馈赠的礼品,不得干预被检查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昌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