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名称:景德镇昌江精神病医院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案
2.处罚决定书文号:昌医保处字〔2024〕第2号
3.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60202MJC825185C
4.案由:景德镇昌江精神病医院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
5.违法行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景德镇昌江精神病医院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重复收费、未按医保项目内涵操作等问题,共涉及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21915元。
6.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7.处罚决定部门:景德镇市昌江区医疗保障局。
8.处罚决定时间:2024年8月28日
9.处罚内容:责令立即整改,并处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1.5倍罚款32872.5元。
10.处罚结果:执行完毕,已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