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维护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区政府对2020年12月31日之前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2021年12月29日区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确认《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等20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附件1)。
二、适时修改《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区工业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等4件规范性文件(附件2)。
三、《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区“财园信贷通”工作管理意见的通知 (试行)》等4件规范性文件失效(附件3)。
上述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于本决定公布之日起计算,由责任单位定期清理;适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应当及时修改并报区政府审定公布;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以及适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中与相关规定不符的内容,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超过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本决定,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后续管理工作,严格施行继续有效、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责任,进一步管理好经济社会各项事务。
附件:1.继续有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适时修改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3.失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1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继续有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名称 |
文号 |
清理责任单位 |
1 |
昌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江区关于实施科技奖励与后补助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
昌府字〔2018〕13号 |
区科技局 |
2 |
昌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25项证明材料的通知 |
昌府字〔2018〕48号 |
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服务办) |
3 |
昌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
昌府字〔2018〕49号 |
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服务办) |
4 |
昌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昌江区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服务的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 |
昌府字[2009]18号 |
区发改委 |
5 |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区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责任部门考核办法》的通知 |
昌府办字[2009]62号 |
区发改委 |
6 |
昌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江区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
昌府字〔2018〕76号 |
区民政局 |
7 |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昌江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实施意见》的通知 |
昌府办字〔2018〕114号 |
区民政局 |
8 |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昌府办字〔2019〕29号 |
区民政局 |
9 |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区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昌府办字〔2018〕62号 |
区财政局 |
10 |
昌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昌府字〔2020〕46号 |
区财政局 |
11 |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 |
昌府办字〔2017〕47号 |
区卫健委 |
12 |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
昌府办字〔2018〕125号 |
区应急管理局 |
13 |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
昌府办字〔2018〕107号 |
昌江公安分局 |
14 |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办法 》的通知 |
昌府办字〔2018〕52号 |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
序号 |
名称 |
文号 |
清理责任单位 |
15 |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昌府办字〔2018〕44号 |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
16 |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
昌府办字〔2019〕49号 |
区司法局 |
17 |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区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昌府办字〔2019〕3号 |
区人社局 |
18 |
昌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江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
昌府字〔2019〕27号 |
区残联 |
19 |
昌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江区农村建房(改建)暂行办法》的通知 |
昌府字〔2019〕39号 |
区住建局 |
20 |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区超标稻谷临时收购处置实施细则》的通知 |
昌府办字〔2020〕46号 |
丽阳镇人民政府 |
附件2
适时修改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名称 |
文号 |
修改理由 |
修改责任单位 |
1 |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区推进政务公开事务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
昌府办字[2009]60号 |
超出有效期限,个别条款需要进一步修改 |
区政府办公室 |
2 |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区健康扶贫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 |
昌府办字〔2017〕46号 |
超出有效期限,个别条款需要进一步修改 |
区卫健委 |
3 |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昌府办字〔2017〕62号 |
个别条款与工作冲突,需要修改 |
区财政局 |
4 |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区工业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 |
昌府办字〔2020〕46号 |
个别条款与工作冲突,需要修改 |
区工信局 |
附件3
失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名称 |
文号 |
失效理由 |
1 |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区“财园信贷通”工作管理意见的通知(试行) |
昌府办字〔2018〕56号 |
工作任务完成 |
2 |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 |
昌府办字〔2019〕73号 |
超出有效期限 |
3 |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区2011年防护林封山育林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
昌府办字[2012]1号 |
超出有效期限 |
4 |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昌江区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
昌府办字〔2011〕11号 |
超出有效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