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维护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区政府对截至2022年9月30日下文,现在正在施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排查出21件(不包含转发的上级规范性文件和应急预案)。经区政府审议,现将清理结果(详见附件)公布如下,其他未纳入清理的规范性文件一律失效。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确认《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等20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昌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江区2011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通知》1件规范性文件废止或失效。
附件:2022年度昌江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表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
2022年度昌江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表
(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20件)
序号 |
名称 |
文号 |
起草或实施单位 |
备注 |
1 |
昌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江区关于实施科技奖励与后补助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
昌府字〔2018〕13 号 |
区科技局 |
继续实施 |
2 |
昌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25项证明材料的通知 |
昌府字〔2018〕48号 |
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务服务办) |
继续实施 |
3 |
昌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
昌府字〔2018〕49号 |
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务服务办) |
继续实施 |
4 |
昌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昌江区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服务的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 |
昌府字[2009]18号 |
区发改委 |
继续实施 |
5 |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区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责任部门考核办法》的通知 |
昌府办字[2009]62号 |
区发改委 |
继续实施 |
6 |
昌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江区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
昌府字〔2018〕76号 |
区民政局 |
继续实施 |
7 |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昌江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实施意见》的通知 |
昌府办字〔2018〕114号 |
区民政局 |
继续实施 |
8 |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昌府办字〔2019〕29号 |
区民政局 |
继续实施 |
9 |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区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昌府办字〔2018〕62号 |
区财政局 |
继续实施 |
10 |
昌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昌府字〔2020〕46 号 |
区财政局 |
继续实施 |
11 |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 |
昌府办字〔2017〕47号 |
区卫健委 |
继续实施 |
12 |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
昌府办字〔2018〕125号 |
区应急管理局 |
继续实施 |
13 |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
昌府办字〔2018〕107号 |
昌江公安分局 |
继续实施 |
14 |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
昌府办字〔2018〕52号 |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
继续实施 |
15 |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昌府办字〔2018〕44号 |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
继续实施 |
16 |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
昌府办字〔2019〕49号 |
区司法局 |
继续实施 |
17 |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区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昌府办字〔2019〕3号 |
区人社局 |
继续实施 |
18 |
昌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江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
昌府字〔2019〕27 号 |
区残联 |
继续实施 |
19 |
昌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江区农村建房(改建)暂行办法》的通知 |
昌府字〔2019〕39 号 |
区住建局 |
继续实施 |
20 |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区超标稻谷临时收购处置实施细则》的通知 |
昌府办字〔2020〕46 号 |
丽阳镇人民政府 |
继续实施 |
(二)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共1件)
序号 |
名称 |
文号 |
起草或实施单位 |
备注 |
1 |
昌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江区2011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
昌府发【2011】3号 |
区卫健委 |
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