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府办字〔2024〕39号
关于印发《昌江区关于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若干
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
现将《昌江区关于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 8月30日
昌江区关于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4-2025年)》《景德镇市工业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景德镇市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要求,聚焦昌江区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行动,引导和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动全区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提出如下措施:
一、支持中小型企业数字化提档升级。企业通过数字化转型改造后,达到L3-L5级数字化水平,奖励2万元/家;达到L6-L8级数字化水平,奖励6万元/家。
二、支持制造业企业打造“数字领航”企业。围绕省、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支持企业聚焦全要素、全流程、全生态数字化转型,全面推动企业在成本、质量、效益、绿色、安全等方面转型发展。对评定为省级“数字领航”的企业,每家奖励30万元。
三、支持制造业企业打造“小灯塔”企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聚焦细分行业创建面向行业标杆的“小灯塔”企业。对评定为省级“小灯塔”的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
四、支持制造业企业打造“数智工厂”标杆。支持企业围绕工厂智能化、管理信息化、生产精益化,打造特色鲜明的“数智工厂”。对评定为省级“数智工厂”的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
五、支持制造业企业争创国家数字化转型标杆。对获得国家数字化转型领域标杆的企业和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奖励,每家奖励10万元(不含“两化”融合类)。
六、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园信贷通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设立数字化转型专项金融产品,为制造业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引导企业加大数字化转型投入。
本措施中,除获国家示范外,企业各类标杆示范奖补选取最高一档进行奖补,不重复享受,企业等级水平参考《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综合发展评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