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区人民政府印发《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准并公布我区第二批传统建筑的通知》,是为保护弘扬传统文化,延续我区传统、历史、红色文脉,推进传统、历史建筑及革命旧址保护与管理。
一、出台背景
我区农村范围内,摸排传统建筑过程中,存在保存条件较好、具有代表性的建筑,根据《江西省开展传统建筑调查、认定、建档、挂牌工作方案》精神进行认定、调查,将符合要求的建筑,公布为传统建筑,进行挂牌保护。
二、制定依据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赣建消〔2021〕5号的相关工作部署,结全我区排查实际,出台公布本通知。
三、主要内容
经调查认定有鲇鱼山镇良港村张家祠、丽阳镇丰田村方家门楼二栋建筑为昌江区第二批传统建筑,纳入保护范畴并予以挂牌保护。
四、新旧文件差异
我区在2023年印发《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准并公布我区第一批传统建筑的通知》昌府办字【2023】55号,为我区摸排第一批传统建筑名录公布并予以挂牌保护。本次印发的通知名录为第二批摸排名录,是以补充新发现的传统建筑公布并予以挂牌保护。
五、惠民利民举措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准并公布我区第一、第二批传统建筑是以加强传统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和保护工作,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
六、政策咨询渠道
昌江区住建局:0798-8331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