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江区政府办印发《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昌江区健康扶贫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昌府办字〔2017〕4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对《实施细则》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战略部署,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16﹞107号)、《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健康扶贫工程实施细则》(景府办字﹝2017﹞46号)有关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省市卫计委关于健康扶贫的决策部署,我区结合实际出台了《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区健康扶贫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
二、起草过程
我委于2017年6月完成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6月2日至7月2日,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相关部门,并在昌江人民政府信息发布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6月29日我委根据意见反馈结果对《实施细则》提交区政府办印发。
三、主要内容
(一)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让农村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更好防病”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重大疾病救治制度,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和保障,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优化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确保区、乡、村有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大力开展健康促进活动,加强贫困人口健康管理,不断提升贫困人口健康意识和防病知识。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
(二)坚持部门协作,群策群力。
(三)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五)坚持遵循规律,务求实效。
三、政策措施
(一)财政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二)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和门诊慢病保障水平。(三)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补偿比例。
(四)继续实施十类重大疾病免费救治。
(五)继续提高15种重大疾病城乡居民医保保障水平。(六)推进单病种控费。
(七)建立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制度。
(八)加大民政大病救助力度。
(九)加强贫困残疾人健康扶贫工作。
(十)切实控制医药费用过快上涨。
(十一)设立扶贫病房(病床)。
(十二)实行区域内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十三)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提供健康管理和签约服务。
(十四)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十五)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十六)提升乡级医疗服务能力。
(十七)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十八)完善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人才招聘政策。
(十九)落实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
(二十)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二十一)开展贫困村公有产权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标准化建设。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2.落实责任分工。
3.保障经费投入。
4.实施考核评估。
5.加大宣传力度。
《实施细则》的出台提出了我区健康扶贫的目标,明确了责任单位,为我区健康扶贫工程的实施提供了政策依据。
五、 政策咨询聚道
昌江区卫计委咨询电话 : 0798-8335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