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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昌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江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细则暂行规定的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4-21957 发布时间: 2024-05-29

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等法律法规及省、市重点工程征地补偿标准,

二、文件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3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3号)

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1、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维护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确保重大项目和城市建设顺利推进。

2、主要内容。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耕地及其他农用地青苗补偿费按照当年统一年产值标准执行,地上建(构)筑物(含房屋、简易棚房、其它附属设施等),由昌江区政府授权成立的项目部依法依规征收,地面附着物(含各类苗木、经济作物等),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按评估报告确定的价值进行补偿,墓坟迁移按5000元/座进行补偿,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文件新旧差异

旧版:新枫街道、西郊街道:耕地、园地、人工高产油茶园、养殖坑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征地补偿93000万/亩、林地和其他农用地37200万/亩、未利用地27900万/亩。

吕蒙乡:耕地、园地、人工高产油茶园、养殖坑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征地补偿58600万/亩、林地和其他农用地23440万/亩、未利用地17580万/亩。

鲇鱼山镇:耕地、园地、人工高产油茶园、养殖坑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征地补偿52400万/亩、林地和其他农用地20960万/亩、未利用地15720万/亩。

丽阳镇、荷塘乡:耕地、园地、人工高产油茶园、养殖坑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征地补偿50000万/亩、林地和其他农用地20000万/亩、未利用地15000万/亩。

新版:新枫街道、西郊街道:耕地、园地、人工高产油茶园、养殖坑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征地补偿93600万/亩、林地和其他农用地65520万/亩、未利用地56160万/亩。

吕蒙街道:耕地、园地、人工高产油茶园、养殖坑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征地补偿59500万/亩、林地和其他农用地41650万/亩、未利用地35700万/亩。

鲇鱼山镇、丽阳镇、荷塘乡:耕地、园地、人工高产油茶园、养殖坑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征地补偿53800万/亩、林地和其他农用地37660万/亩、未利用地32280万/亩。

五、惠民利民举措

新出台的《昌江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暂行规定》提高了耕地、园地、人工高产油茶园、养殖坑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补偿金额,并较大幅度提高了林地、未利用地和其他农用地补偿金额,进一步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政策咨询电话:13879850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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