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企业申请,我局拟注销景德镇市同康堂药店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6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在此期间,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
监督电话:0798-8532080
特此公告。
昌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