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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1-69418 发布时间: 2021-12-30

1、工作成效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实际行动,是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完善水安全治理体系、助推我市创建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双创双修”、维护瓷都山清水秀自然生态的必然要求。2021年我区各乡镇各部门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做了大量工作,河长制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20年助力景德镇市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

2、主要做法

(1)、完善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实施“河长制”统一安排部署,我区高度重视,6有10日专门召开了总河长会议,研究部署昌江区河长制工作,并且出台了《关于调整部分非常设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2021年昌江区河长制工作要点》《2021年昌江区河长制考核方案》及《2021年区级河长巡河督导方案》等文件.

(2)、完善“河长”组织体系

我区高度重视,出台了《关于调整部分非常设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进一步健全河长制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建立了区、乡镇(街道)、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区级“总河长”、“副总河长”由区委和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饶河干流昌江河“河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昌江河一级支流西河、荷塘水、丽阳水、合禄港“河长”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河流所经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及村级组织为责任主体,设立“乡河长”和“村河长”;24个区直相关部门为“河长制”区级责任单位,明确了各级“河长”、责任单位职责;同时在网上公布了河长名单、公布了举报电话、投诉邮箱;完善河长制公示牌设置;结合实际,建立“河长+警长”、生态检察室等组织体系。全区明确了县级河长4人,乡镇(街道)级河长6人,村级河长32人。进一步完善村级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设置。

(3)、开展清河行动

区河长办印发《昌江区2021“清河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清洁河湖水质、清除河湖违建、清理违法行为”涉河湖18个专项问题为重点的“清河行动”,坚持问题导向、部门联动、综合施策、水岸共治,着力解决一批危害河湖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护好、维护好全区江河湖泊生态环境。

截至202112月底,排查出20个问题,已整改20个,整改完成率达100%。开展区级河长巡河,针对河湖保护和清河行动存在突出问题,区级河长下达河长令,督促重点水域垃圾打捞清理问题的整改落实。

(4)、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①生活污水及垃圾整治

生活污水方面,完成污水支管接入截污干管工程和雨污分流改造接入截污干管工程及背街小巷改造工程;垃圾整治方面,根据环卫一体化PPP项目有关部署,京环公司制定并下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将生活垃圾分类做细做好。生活垃圾按照要求,由作业公司应定时定点、日产日清,垃圾滞留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掺混运输和处理。

②工业污染整治

2021年,昌江区主要对园区内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整治。目前,我区开发区已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安装在线监控装置,与环保部门联网。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稳定达标排放。

③农业面源污染整治

建立了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基地;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5%;绿色防控覆盖率达35.2%。开展科学安全用药试验示范;病虫情报按照《江西省主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科学安全用药指南》推荐用药;推进科学施肥以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为评分依据,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0%(包括水稻、蔬菜、甘蔗和果树);通过施肥方法、精准程度逐步改善,使用结构逐步优化,农民以有机肥替代化肥的意识增强,全区化肥使用量年增幅降缓。加强有机替代以开展绿肥种植利用为评分依据,积极推广冬闲田种植绿肥,引导农民大力发展绿肥生产,并建立了百亩以上的示范区。

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出台了禁养区划定方案;2021年底辖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9.62%、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和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2019年调整“三区”规划后禁养区内确需关停退养的养殖场完成退养;2020年底完成退养任务。2020年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已全部关闭或搬迁。

同时加大巡查和打击非法捕鱼力度,在辖区内水域开展不定期巡查,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制定了《严厉打击非法捕鱼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昌江区打击非法捕鱼行为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行动的组织实施、协调、督导等。区农水局会同各乡镇(街道)加强宣传,禁渔期间订制并沿河发放“保护渔业资源、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宣传袋子1000个,宣传单380份;悬挂横幅20条。做好保护渔业资源常态化工作。与铁塔公司签订合同重要水域安装了摄像头 ;沿河乡镇街道配置了护渔员。

④船舶港口污染整治

我辖区内暂无港口、码头,正在全力推进景德镇市鱼山码头建设。

水域采砂整治

印发了《关于建立“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推动河湖管理常态化、机制化、规范化。联合景德镇市水利局开展了河湖卫士联合执法行动,对全区存在的涉砂问题进行排查,依法依规加强对河道采砂的监管和问题排查。开展采砂船只核查登记,落实集中停靠,对昌江河道停靠的6条废旧运砂船只进行了切割处理;对河岸上影响水生态环境的固体废弃物进行了清理。2021年全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4次,清理整治非法砂石加工场1个,2021年境内河道没有发生一起非法采砂问题。

(6)深入宣传,强化教育

加强与各大新闻媒体的协调联系,加大河(湖)长制工作的宣传报道,在省级以上媒体登新闻报道2篇。广泛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暨“河湖保护周”河长制“进机关、进学校、进园区、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宣传教育活动,使用公共交通站台、公共交通车平台宣传河长制;将河长制工作纳入本级党校课程;按照《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规范》,更新河长制公示牌,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方便群众通过手机扫码方式举报相关的违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2021年以来,结合全市“双创双修”常态化工作统一部署,我区在全昌江河流域开展生态综合治理工作,在整治行动中,全区共投入大小机械20多台,清除各条河流河岸垃圾长度30余公里,清除垃圾400余吨。经过整治以后,昌江呈现出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风貌。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

目前,昌江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雨污尚未完全分流排放。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不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推进较慢;二是存在生活垃圾污染河流水质问题。城乡居民向河道倾倒建筑渣土、乱倒生活垃圾现象也时有发生;涉河建筑侵占河道水域岸线现象依然存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要加大资金投入、继续开展行动。河道整治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对照目标,加大资金投入。同时,继续重点组织开展“清河行动”、消灭劣V类水、流域生态综合治理试点等专项行动。主要是加强对整治河道周边环境的整治,规范垃圾收运清理,做好河岸与河道保洁,建立常态化的水面清洁、管护机制。做好沿岸生态化改造、绿化及景观建设,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促进水质提升及生态美化,恢复、重建河道良性生态系统。

同时要强化河道沿岸污染源头控制,做好河道沿岸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收集和处理,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继续安排乡镇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二是强化联合巡查,强化刑事司法打击力度要把打击非法采砂、非法捕捞活动作为执法重点工作来抓,在辖区昌江河流域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及其巡查工作。为了对违法者起到威慑作用,要强化打击力度,确保执法行动健康持续深入进行。

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河湖保护综合执法机制,依法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完善有关区级责任单位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完善区级河长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述职内容办法。进一步压实各级河长管河职责,区级河长负责领导督导下级河长及区级责任单位,落实属地责任,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考核追责。

四是加强督察督导。围绕清河行动、消灭劣V类水、流域生态综合治理试点、河长履职等工作,按照“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职责要求,发挥“督办函”、“河长令”应有作用,加强对下级河长、区级责任单位及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督察督导。

五是注重宣传引导。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挥好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作用,下农村、进社区、入学校,广泛开展河长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保护“母亲河”资源的认识,营造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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