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区政府网 | 市政府门户网站 | 网站无障碍 | 关怀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 > 社会公益事业 > 文化

守护文化遗产 坚定文化自信 昌江区开展文物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6-08786 发布时间: 2026-03-04

3月3日,昌江区文物管理所在新枫街道三闾庙历史文化街区开展宣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一周年普法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颁布于1982年,是我国文化领域第一部法律,是文物工作的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统领性法律。2024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公布,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文物保护工作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

活动现场,昌江区文物管理所和新枫街道文化站工作人员向市民分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宣传册和小礼品,讲解昌江区文物相关知识,引导大家深入学习最新法律法规。
之后,工作人员走进居民家中,一对一互动讲解文物保护工作的意义,提高广大群众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认识,营造群众共同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在保持文物保护基本制度稳定的基础上,修订和增加了一些新的制度规范,对于提升文物保护利用水平、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强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筑牢文物安全的底线、红线、生命线。

昌江区文物管理所将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方针,继续推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让文物保护法可知可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守护历史根脉、赓续文化基因的法治保障。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