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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6-08705 发布时间: 2026-03-03

昌江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昌江区审计局党组书记吴晶

2024年8月29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昌江区政府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意见与建议。现将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一)从政治高度把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区委、区政府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强调必须有力且有效地推进审计整改,坚决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同时,加强部门间的协同合作,共同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切实承担起审计整改的责任,坚持“新官要理旧账”“现官不留后账”的原则,既要抓好各单位的问题整改,又要统筹指导全系统的问题整改,真正做到以审促建、以审促治。

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所有问题及建议全部纳入整改范围,将重大问题线索移送有关部门和地方重点查办或督办,推动问题有效整改。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改进政府工作、提升治理能力、防范重大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全力落实各项整改任务,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整改效果

《审计工作报告》披露的10个方面42个问题,截至2025年10月,已完成整改38个,正在整改4个,整改率90.4%;各单位通过上缴国库、收回资金、追回违规资金、加快资金拨付使用、归还原资金渠道、调账等举措,整改问题金额21853.98万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1项,追责问责3人。

二、审计报告披露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本级财政预决算执行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调整幅度较大,以抄告单形式安排部分支出问题。区财政今后将严格执行预算,减少非预算资金的安排使用,且已向人大财经委报告,今后追加支出,需经人大批准后再执行。

2.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够规范问题。相关资金区财政已全部分配,今后会督促预算单位及时做好绩效项目,使上级转移支付尽快分解下达至预算单位。

3.违规动用政府预备费问题。区财政局和相关单位进行调账处理,后期会在突发事件上严格审核,避免违规动用预备费的情况再次发生。

4.区财政银行存款账实不符问题。因人民银行清算资金后,“三保”资金回单的数据无法与财政一体化系统衔接,导致所有资金出账均反映在整体账户中,造成了国库库款账实不符的情况。实际上财政账务核算的库款余额与实际一分不差。整改后,已结合人民银行清算的支出情况对库款资金进行相应的分配。

5. 部分政府债券资金闲置,扩大有效投资政策实施效果不佳问题。截至2025年10月底,2023年度及以前的未支付债券资金已陆续拨付13207.05万元,剩余2593.5万元未拨付,其中一般债1458.5万元、专项债1135万元。已大幅度完成支付进度,后续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确保资金及时拨付。

(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未全面反映昌江区整体资产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财政已与预算单位及时沟通,对于存在公共基础设施的单位,要求相关数据完整全面地反映在财务报告当中,今后会加大对报表的监督与核实工作,与上报单位及时沟通报表编制情况,确保报表数据的真实和完整。

(三)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和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的问题均已全部整改。区审计局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编制预算和使用财政资金,相关部门反映的账务处理、发票不合规、购入资产未计入固定资产、原始凭证不合规等问题已通过规范内控制度、调整账簿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四)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问题。因非税账户需要每月对账后才能上缴,以上资金未能在当年年底完成对账,故导致资金留存在非税账户。上述资金在2024年度均已全数缴入国库。

2.社保基金投资收益不佳问题。省级部门对社保基金收益通过记账式管理,相关收益会与下年度应投资资金进行核算。区财政已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核对社保基金收益情况的数据。

(五)政府采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部分采购项目未按要求进行公开招投标程序问题。区财政采购部门已通知相关单位完善采购制度,完备政府采购程序。

(六)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国有资产登记不准确问题。区财政多次与区市监局、区人防办等相关单位核实情况,相关单位已上交文字报告说明具体情况并整改,区财政后续会持续督促相关整改情况。

2.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未经审批问题。区财政已完善具体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文件制度,并健全长效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相关领域,加强国有资产规范管理。

(七)财政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基础较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财政厅已制定最新的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区财政已将相关指标体系下发至各区直部门,各部门所涉及的行业领域等指标体系均参照省财政厅制定标准。且区财政已严格按照实施意见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相关资金报送及自评已全覆盖,同时财政也同步进行财政重点评价和监控。

(八)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延伸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鲇鱼山镇良港沙嘴头老村至吴家老村主干道道路白改黑及排水工程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多计的工程费用4万元已退还原资金渠道。

2.荷塘乡仓下村太济岭进村道路白改黑工程项目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多计的工程费用12万元已退还原资金渠道。

(九)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管理和使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鲇鱼山镇中草药种植项目涉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220.18万元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昌江区鲇鱼山镇纪委已对鲇鱼山镇乡村振兴站工作人员立案审查,江西浩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退回区财政29.5万元、江西万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退回区财政50万元。

2)鲇鱼山镇关山村花果山特色农场二期项目委托第三方公司代购牛犊资金未经会议研究问题。关山村委会与鑫牛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的代购合同事实存在,关山村委会今后会进一步完善决策制度。

3)鲇鱼山镇留阳村杨家村小组老村内道路硬化项目变更路面厚度未见项目变更手续问题。留阳村委已认真反思,工作中考虑欠缺、缺乏专业知识,现已对项目现场及工程量进行复核,且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

4)鲇鱼山镇徐湾村农产品仓储建设工程项目未经监理公司审核通过直接支付工程款问题。徐湾村已规范审批流程,建立健全工程款支付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与流程。所有工程款支付均须经过严格审批,包括村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相关部门审核及负责人签字等环节。同时,加强对审批手续的管理,确保签字规范、完整。徐湾村已完成上述整改措施,加强对财务管理和工程支付程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5)荷塘乡山门村辣椒种植产业基地项目未严格按照设计施工违规变更设计及工程量、多付招标代理费、监理公司现场履职不力问题。荷塘乡已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整改,多支付的代理费已返还原资金渠道。同时,乡政府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完善内控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景德镇市昌江区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标单位互相串通投标、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项目现场监理机构履职不积极、项目履约保函时间过期,未续期、项目未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工程量变更比例大、项目施工现场质量不佳等问题。

区农水局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业务,提高工程管理水平。2024年4月,赵先伟(原区农水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秋华(原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主任)已被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对后续招标工作严格把关,确保公平公正。对第三方代理予以限制在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一年不能进行代理中介服务工作的处罚。

3.落实“四好农村路”政策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不达标问题。

一是昌江区村道第一批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多计工程价款 17.32万元。二是Y031乡道金坛至沙嘴村双车道拓宽改造工程多计工程价款22.77万元。三是X802县道丽阳至东港(鱼山沿河路段)路面改造工程多计工程价款31.02万元。

区交通局回复,相关问题属实,都已按要求整改到位,施工单位都已退回资金。今后加强项目监管,建章立制,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十)政府国债资金收支使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抽查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包括:债券资金使用不及时、债券资金使用的工程项目质量及效益不高、工程项目涉嫌串通投标、工程项目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监理单位未积极履职、工程未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工程量变更比例较大等。国债资金使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昌江区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农水局已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相关人员已移送纪委调查处分,相关第三方公司区农水局已给予处罚。

三、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审计整改情况来看,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综合考虑分阶段整改或持续整改问题的实际情况,目前仍有少数问题正在整改中。除确因外部条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制约外,这也反映出审计整改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一是监督管理责任履行不到位,未针对系统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或制定规范性文件;二是近年来审计查出的问题综合性与复杂性并存,整改难度相应增大,部分问题需实时总结经验、逐步解决;三是监督贯通协作存在短板,部分部门对审计移送的问题线索查办及反馈不够及时。

对尚未完成整改等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已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安排:一是分类处理。对已到期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强跟踪督办,推动尽快整改到位;对未到期问题,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持续抓好整改;适时“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二是加强追责问责。视情况将审计整改纳入领导干部政绩正负面清单,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问责,确保整改“动真格”;三是强化源头治理。深挖问题根源,突出建章立制,努力实现整改一个事项、避免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

下一步,审计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继续加强跟踪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推动有关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被审计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抓好当前仍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工作。主管部门要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主管领域审计整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整改效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贡献。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作风、更实的行动,进一步巩固审计整改成果,为加快推进昌江区经济建设作出审计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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