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区政府网 | 市政府门户网站 | 网站无障碍 | 关怀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 > 治安管理

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与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之间投靠该如何办理户口迁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5-21461 发布时间: 2025-10-10

一、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与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之间投靠,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已在其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区域内的学校就读的,且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户口所在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经民警调查核实,可以办理投靠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落户。

(二)祖父母、外祖父母确与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共同居住生活,且其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经民警调查核实,可以办理投靠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落户。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