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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成立景德镇市昌江区部分城中村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部的批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5-00591 发布时间: 2024-12-12

昌府字(2024)25号

关于同意成立景德镇市昌江区部分城中村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部的批复


区住建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成立景德镇市昌江区部分城中村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部的请示》(昌住建字〔2024〕4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景德镇市昌江区部分城中村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部,法人代表由谭新成同志担任。

此复

昌江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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