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府字〔2022〕28号
关于同意成立景德镇市昌江区三河新村地质灾害整治项目部的批复
新枫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成立景德镇市昌江区三河新村地质灾害整治项目部的请示》(昌新办发〔2022〕1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景德镇市昌江区三河新村地质灾害整治项目部,项目部法人由余形春同志担任。
此复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