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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成立景德镇市昌江区三河新村地质灾害整治项目部的批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2-43313 发布时间: 2022-07-15






昌府字〔202228


关于同意成立景德镇市昌江区三河新村地质灾害整治项目部的批复


新枫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成立景德镇市昌江区三河新村地质灾害整治项目部的请示》(昌新办发20221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景德镇市昌江区三河新村地质灾害整治项目部,项目部法人由余形春同志担任。

此复



202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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