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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撤销丽阳镇港南村港南渡口的批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3-42074 发布时间: 2023-07-25

昌府字(2023)38号

关于同意撤销丽阳镇港南村港南渡口的批复


区交通运输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请求撤销丽阳镇港南村港南渡口的请示》(昌交运字(2023)16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为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消除安全隐患,结合我区渡口实际情况,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撤销丽阳镇港南村港南渡口。请你局协同丽阳镇依法依规做好撤销渡口的各项工作,确保渡口安全和社会稳定。

特此批复!

(此页无正文)


昌江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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