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府字(2023)41号
关于同意成立昌江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投资项目部的批复
区卫健委: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成立昌江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投资项目部的请示》(昌卫健字(2023)53号)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成立昌江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投资项目部,项目部法人由张自国同志担任。
特此批复。
昌江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