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巩固拓展〔2023〕5号
关于对丽阳镇项目名称变更的批复
丽阳镇:
你镇报来《关于丽阳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名称变更的报告》(丽府字〔2023〕32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以下2个项目名称变更。(①山田村高标准农田信息化平台建设变更为山田村智慧农业建设项目;②余家村维修产业道路(丽阳镇农副产品研学基地(Y040360202小南坞至丽阳)道路改造)工程变更为丽阳镇农副产品研学基地(Y040小源坞至丽阳村)道路改造工程)。
请你们按照《江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财扶〔2021〕2号)及《昌江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昌财字〔2022〕17号)的要求,科学的谋划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项目申报、有效的带动脱贫户及监测户增收。
昌江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小组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