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府字〔2022〕37号
关于同意变更景德镇市高新区城中村棚户改造(吕蒙乡古城片区)项目部法人的批复
吕蒙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变更景德镇市高新区城中村棚户改造(吕蒙乡古城片区)项目部法人的请示》(吕府字〔2022〕3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景德镇市高新区城中村棚户改造(吕蒙乡古城片区)项目部法定代表人
此复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