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耕地保护基本情况
(一)耕地保护目标方面
根据《景德镇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昌江区耕地保护任务目标为7.1579万亩。根据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最新数据,全区2024年末耕地面积为7.3270万亩,高于任务目标0.1691万亩,耕地保有量总体稳定,略高于规划目标。
(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方面
“三区三线”划定昌江区永久基本农田任务控制数为4.9469万亩。经2024年核实处置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0016万亩,扣除非耕地面积0.0289万亩后,实际耕地面积为4.9727万亩,高于任务控制数0.0258万亩。尽管如此,永农保护形势依然严峻,重大建设项目若涉及占用永农,仍存在突破底线的风险。
(三)问题整改方面
1.耕地非农化专项整治情况。截至2025年8月26日,昌江区非农化问题剩余40.27亩(不含南门湖161.9亩)。其中涉及跨区域问题17.92亩,本区实际问题22.35亩,主要为城市及乡镇基础设施,无法拆除,拟通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落实后按程序报批。
2.承诺耕地种植落实情况。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标注“2024年度未种植”图斑40个,面积293.06亩。经督促整改,目前已全部落实耕种,待自然资源部部将对其进行持续跟踪 监测,直至遥感影像显示或地方自主提供已种植符合耕地认定标准农作物的证明信息或变更为其他地类。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及用途管制
深入学习贯彻《昌江区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意见》(昌府发〔2025〕2号),明确永农和一般耕地的利用优先顺序和负面清单,严禁“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机制。将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地。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严控建设占用耕地。
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原则上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必须确保能够恢复原种植条件。新增设施农业用地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坑塘水面以及闲置建设用地,除国家安排的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外,并且所有耕地转用情况均应通过相应措施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耕地。
(三)加强监管及严格管控违法用地行为
建立健全耕地种植情况动态监测机制,综合运用遥感监测、国土变更调查与卫片执法等手段,确保各类违规占用、破坏耕地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同时,严格建设用地指标使用监管,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土地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