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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江区耕地保护情况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4-18045 发布时间: 2024-09-12

关于昌江区耕地保护情况

一、耕地保护基本情况

(一)耕地保护目标方面

景德镇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下达昌江区耕地保护任务目标7.1579万亩。根据国土变更调查“一上”数据,全区2023年末耕地面积7.317万亩,昌江区不纳入耕地保护目标的6种情形耕地面积0.1576万亩,扣除后实际耕地保有量为7.1594万亩,仅高于任务数0.0015万亩,我区实际耕地保有量与任务数的差值几乎同等。

(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方面

“三区三线”划定昌江区永久基本农田任务控制数4.9469万亩,经过2023年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0016万亩,扣除其中非耕地面积0.0118万亩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现状耕地面积4.972万亩,仅高于任务控制数0.0251万亩。昌江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形势仍不容乐观,一旦有不可避免需占用永农的重大项目落地,或者出现违法违规占用永农现象,就有可能低于任务控制数。

(三)问题整改方面

1.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情况。2023年省自然资源厅下发昌江区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清单问题地块共130个,面积525.65亩。目前已整改到位问题地块43个,面积197.95亩。部分整改(全部为G206国道部分复耕)4个,面积78.9亩。未整改到位图斑83个,面积248.8亩。未整改到位主要问题是南门湖,面积161.9亩。村民建房35个(91户),面积33.59亩,拟原地恢复30个,面积24.19亩,该项工作推进缓慢。

2.承诺耕地落实种植情况。昌江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承诺耕地地块25个,承诺耕地面积80.94亩,目前均已落实耕种通过市局初审并上报省级审核。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贯彻落实《景德镇市耕地保护实施细则》。为提升全市耕地保护能力和治理水平,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局起草制定了《景德镇市耕地保护实施细则》,共九章三十八条,进一步细化了各部门职责范围,明确了约谈追责问责的标准,加强了耕地保护与执法衔接,建立了“保、用、管、补、监”全链条机制。目前,《细则》已征求了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意见,并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分局将组织各乡镇(村)深入学习贯彻《景德镇市耕地保护实施细则》,各负其责、共同担负起昌江区耕地保护工作。

(二)建立“周报月结”制度。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严控新增违法用地行为和耕地流出。按照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部署,以基层自然资源所为抓手,要求各乡镇自然资源所对辖区内新增违法用地行为进行周报告。同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梳理,建立新增违法行为清单,每月将有关情况抄送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将乱占耕地等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截止5月中旬,全区共发现问题线索8个,已立行立改2个,其余问题线索已现场制止并正在积极落实整改。

(三)开展耕地储备区划定工作。为保障昌江区补充耕地开发利用、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和优化耕地空间布局,分局起草制定了《昌江区耕地储备区划定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为主任,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为副主任的工作专班,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共同开展耕地储备区划定工作。根据省厅下发的基础数据,结合实际,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充分挖掘昌江区各种地类的宜耕后备资源,将符合补充耕地开发利用条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一并划入耕地储备区,做到应划尽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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