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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财政局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景德镇市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由昌江区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昌江区财政局办公室(昌江区政府机关大院内,邮编333000,电话:0798—8331541)

一、概述

根据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有关规定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本单位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我局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并在“昌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上设置“财政局”栏目,用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至2018年12月,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按照《条例》、《办法》,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8年12月,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8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6条,占6.8%;财政预算与决算类信息10条,占11.4%;工作动态类信息46条,占52.3%;公告公示6条,占比6.8%;其他类汇总20条,占比22.7%。

(一)主动公开范围

1、及时公开了我区票据电算化改革工作情况,公开了《昌江区票据电算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2、加大家电下乡和“一卡通”发放的公开力度。一是公开家电下乡的实施方法;二是公开了“一卡通”发放的项目和流程。

3、及时公开内部机构设置和领导分工调整文件。

4、及时发布有关会计工作管理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本单位主要通过“昌江区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公开财政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按照工作要求,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为全区所有单位的2017年度部门决算和2018年度部门预算的情况说明及数据公开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均为0件。

五、2019年工作打算

我局将按照省、市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流程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实现局领导提出的信息公开要贴近公众,要规范及时有效。一是要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展预算信息公开的范围;二是要继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规范审批流程和文书制作,确保审查程序合法严密、相关文书规范严谨。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化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提供保障。

  

2019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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