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景德镇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特编制昌江区交通运输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昌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dzcjq.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瓷都大道836号(区机关大楼一楼),邮编:333000,电话、传真:8389980)。
一、概述
《条例》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落实措施,促进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在组织机构建设、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建设公开载体和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健全组织机构情况。区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全程指导我局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指定了专职人员,负责处理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使该项工作真正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机制上形成了齐抓共管、纵横结合、条块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据统计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共有2人,累计投入工作经费1.5万元。
(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方面。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2019年,继续优化设置了“政务信息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了申请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地点及联系方式,由“办事指南”栏目,可以查询到我局的办事项目、办理程序和收费标准等事项,为办事企业群众的办事提供方便。
(三)学习、宣传《条例》方面情况。2019年我局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条例》学习、宣传并参加了区政府组织的培训。
(四)完善工作机制情况。2019年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启动实施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等5项工作制度: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包括主动公开制度和新闻发布制度,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文书的使用,启用区政府新版公文处理单,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明确了通过新闻发布信息的有关规定等。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根据《昌江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制定了《昌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审批管理制度》,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四是政府信息监督保障制度。包括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四项基本制度。促进行政机关主动履行好职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通过移动通讯发布的公众信息18条,接收人数132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机构职能:公布了各单位职能、班子领导、内设机构及其工作职责、下属单位的设置等情况。
2、规范性文件:公开了交通部门发出的有关文件。
3、行政许可事项:公开了《关于对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等相关文件。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平台,通过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9年度本区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度本区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度本区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2020年工作打算
1、加大宣传,提高认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深化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大公开力度。加大动态政府服务工作情况的公开,促进公开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不断丰富公开内容。
3、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的建设,优化栏目配置,加强网页内容的更新与充实,增加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充分发挥报刊、通讯电视等媒体的作用,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对外公开。
4、加强监督检查。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集中专项检查相结合,把检查考核结果列入单位绩效考评指标。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