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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昌江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昌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浏览或下载,若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昌江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新风路支路卫生大楼4楼;邮编:333000;电话:8330148;传真:8330148;电子邮箱:cjqsfj@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全力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2023年,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134条,其中政策法规信息12条;规划计划、工作总结信息5条;机构领导、人事信息3条;财政预决算(含“三公”经费)2条;应急管理信息4条;行政权力信息1条;公示公告信息14条;政务动态信息88条;其他信息5条。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局2023共收到0条依申请公开信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确定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由办公室人员做好信息录入工,各相关股室提供材料二是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确定信息公开与不公开的内容,做到信息公开前进行保密审查;三是规范公开信息程序。根据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做好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昌江区司法局在政府网站上设专栏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政策公开事项、业务公开事项、人事公开事项和其他司法行政相关信息进行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单位将继续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强化政务信息公开把关审查,优化工作流程,由对口工作人员负责信息上报,分管领导审查,办公室汇总后,从后台传送至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促进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个别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全面。三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服务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根据区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3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2023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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