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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科技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景德镇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特编制昌江区科技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科技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新风路支路卫生大楼四楼科技局办公室,开放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30—5: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邮编:333000,电话、传真:0798-8332532)。

一、总体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要求,按照完善机制、拓展内容、创新形式的基本思路,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新办法,有效增强了科技工作的透明度、扩大了监督面,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网站建设和目标管理考核。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推进科技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人民群众办事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强化教育,提高队伍素质,明确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入领会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并积极参加各种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局领导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了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张英宝同志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三)继续完善各项制度,形成各项工作的长效机制。我局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将信息公开列为工作项目并明确了具体的推进内容。通过信息公开意见箱、监督电话、投诉信箱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四)加强建设和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正确指导相关部门有效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方便群众查阅信息,我局进一步梳理、确定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目录,明确了本局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抓内容细化,在阳光透明上有新突破。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服务;二是抓服务优化,在方便公众上有新提高。充分发挥昌江区政府网站作为我局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事,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搞好政务公开评议,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四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政务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务公开项目和内容,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全区科技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费标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部署要求执行。

信息处理费可以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均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行政机关对每件申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其中一种标准,但不得同时按照两种标准重复计算。

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

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3)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关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对外公开,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途径等的,不适用按量计收。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

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1)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

(2)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

(3)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

(4)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景德镇市昌江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5日

附件:景德镇昌江区科技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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