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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住建局2023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昌江区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景德镇市瓷都大道368号中国瓷园,电话:0798-8331968,邮编:333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住建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常态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规范公开流程、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公开渠道,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根据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我局及时更新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动态,保障政务公开常态化更新,做到公开办事、透明高效。持续加强和完善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主动公开内容全面覆盖党务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网上办事等各类应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公开渠道畅通。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核、答复全流程工作机制,2023年我局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年无依申请公开答复、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工作机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明确分管领导统筹协调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各业务股室分工负责提供公开素材,安排专人专职负责后台录入、审核发布等工作,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保障公开信息规范、准确、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依托昌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矩阵两大公开载体,常态化更新各类业务文件、工作数据、政务动态等公开内容。社会公众、法人及其他组织可随时登录官方平台查询、获取我局公开政务信息,实现政务信息便捷化、常态化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定期开展工作督促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人依规追责。强化信息公开审核把关,细化公开类别、规范工作流程,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0

0

0

行政确认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有序开展、稳步推进,但对照上级规范标准和群众期盼,仍存在短板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偶有工作动态更新不及时的情况;二是公开内容深度广度不足,内容呈现相对单一;三是公开格式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聚焦问题短板,靶向落实整改提升。一是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规范公开格式标准,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将信息公开工作贯穿住建工作全过程。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细化岗位职责、落实专人专岗,常态化开展自查整改。三是持续规范公开流程,严守信息公开时效性、连续性原则,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我局将持续优化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补齐工作短板,精准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全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与效能,推动住建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

2023年度,区住建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

(二)其他工作情况

2023年度,我局无其他需要专项报告的政务公开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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