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景德镇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就第一轮江西省鄱阳湖总磷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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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情况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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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深褐色废水排入昌江,总磷浓度6.84毫克/升,超标5.84倍。景德镇市丽阳利民生猪定点屠宰场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生化池内活性污泥少,外排废水总磷浓度15.9毫克/升,超标30.8倍。 |
1.已对富祥药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景环罚决【2025】2号),处罚款62万元整。 2.富祥药业已制定整改方案,根据自行监测和在线监测数据显示企业废水已达标排放。 3.丽阳屠宰场废水不外排,产生的废水处理后综合利用。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对现有污水处理系统扩建,增大污水处理能力,该处理系统现已建设完成。 |
已完成 |
本公示时间自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28日,对本公示情况有疑问和异议的,请联系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98-8526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