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景德镇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就第一轮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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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情况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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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昌江区政府未按要求定期向同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报告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
区政府分管环保领导已按要求向区人大汇报生态环境相关工作。 |
已完成 |
本公示时间自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28日,对本公示情况有疑问和异议的,请联系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98-8526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