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区消防救援机构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进程,保障执法公开、公平、公正,按照《江西省消防救援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赣消〔2025〕47号)要求,结合昌江区实际,制定2026年1月“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抽查方案。
一、抽查对象
“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管理系统抽查对象为本辖区监管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包括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小场所及其他单位等。
二、抽查任务
抽查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1月31日,共有21个法定工作日。2026年1月专职岗位消防监督员5人,兼职岗位消防监督员2人,全区消防监督抽查单位数量55家,其中重点单位6家、一般单位20家、小场所4家、其他场所25家。
三、抽查比例
昌江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工作量合理设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检查对象抽查频次原则上对同一检查对象抽查频次一年内(自然年)不超过两次(不含监督复查),抽查时间间隔至少六个月。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检查至少1次/年。采取日常与专项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抽查行业、抽查区域及抽查比例。同时可根据辖区火灾形势以及特殊时间、重大活动等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每月抽查计划以及抽查结果将定期进行公布。
四、检查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三)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四)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
(五)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七)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九)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十)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十一)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昌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