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区政府网 | 市政府门户网站 | 网站无障碍 | 关怀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昌江时讯 > 公告公示

昌江区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6-08512 发布时间: 2026-01-26

为推进全消防救援机构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进程,保障执法公开、公平、公正,按照《江西省消防救援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赣消〔202547号)要求,现结合昌江区实际,制定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工作计划,现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江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

“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适用于消防救援机构对抽查对象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不适用于举报投诉核查、责令限期届满复查以及行政案件办理过程中依法开展的其他行政检查。

三、抽查时间

202611日至20261231

四、实施主体

昌江区消防救援大队为全消防监督抽查工作的实施主体。

五、抽查对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其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为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抽查对象在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

六、抽查事项

对抽查对象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抽查时,应当对同一检查对象涉及的下列多个抽查事项一次性完成检查:

1.对抽查对象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2.对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

3.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抽查;

4.对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抽查。

七、抽查比例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本地实际、执法人员数量等情况确定“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工作量。2026年法定工作日248(法定工作日=全年365-52个双休日-7个法定节假日)。专职岗位消防监督员监督检查系数不应低于0.4。

检查对象抽查频次原则上对同一检查对象抽查频次一年内(自然年)不超过两次(不含监督复查),抽查时间间隔至少六个月。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检查至少1次/年。采取日常与专项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抽查行业、抽查区域及抽查比例。同时可根据辖区火灾形势以及特殊时间、重大活动等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每月抽查计划以及抽查结果将定期进行公布。首次检查未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本年度一般不再重复检查,举报投诉等特殊情况除外。因举报投诉、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开展的检查,不受年度频次限制。

八、抽查方式

全面贯彻落实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日常监督抽查、专项检查均应通过“双随机”的方式进行,未列入检查计划或无法定事由的,一律不开展检查。

(一)日常监督抽查。根据年度监督抽查计划,结合辖区实际,合理确定月度日常抽查工作量,每月生成次月抽查计划。

(二)专项检查。围绕重大活动、重大节日等特殊时段,或者根据上级部署或本级需要,制定专项整治、错时检查等专项检查方案,单独或统筹日常监督抽查一并组织实施。其中,抽查对象、抽查比例、检查内容等根据专项检查方案设定。

(三)属地政府部署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一业一查”)的,消防救援机构根据统一安排,按照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实施。

九、公示公开及过程监督

(一)月度抽查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逐月随机抽取的次月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等信息)、当月检查结果通过属地人民政府或消防救援机构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

(二)抽查计划确定抽查对象、检查人员后,消防执法人员及时制作《消防监督检查通知书》并送达行政相对人,不能提前书面送达的,应当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非现场方式告知检查内容和要求,并于到场检查时书面送达。

(三)消防执法人员可以根据监督检查实际需要通知行政相对人予以必要准备,但不得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与检查无关的材料、物品、书面汇报等,不得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

(四)在检查过程中,消防执法人员将全过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记录执法过程,监督检查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昌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126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