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案件名称:景德镇昌江昌南医院诱导他人虚假住院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 处罚决定书文号:昌医保罚字〔2026〕第10号
3. 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60202MJC8249324
4. 案由:景德镇昌江昌南医院涉嫌诱导他人虚假住院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5. 违法行为:2024年7月期间,存在诱导他人以挂床方式虚假住院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涉及违规人次为1人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976.71元。
6.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条第(四)项。
7. 处罚决定部门:景德镇市昌江区医疗保障局。
8. 处罚决定时间:2026年6月18日
9. 处罚内容:前期已解除景德镇昌江昌南医院医保定点协议并已全数追回骗取医保基金,本次对景德镇昌江昌南医院处骗取金额3.5倍罚款20918.49元。
10.处罚结果:执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