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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为新生儿办理出生落户登记?

发布时间: 2022-01-26                         访问量:

答: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父母或者监护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为其申报落户,不同情况还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正常的婚生随父母出生落户的,只须父母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

2.属新生儿户口登记前父母离异的,还须明确抚养关系的法律文书或协议书;

3.属非婚生随母落户的,还须非婚生育声明;

4.属非婚生随父落户的,还须亲子鉴定报告;

5.属国(境)外出生随父母落户的,还须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翻译件,以及中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件或者我国缔结的条约认可的其他证明或者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父母及新生儿末次入境所持中国护照(旅行证)或中国国籍认定材料;

6.属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出生落户(父母双方属现役军人、在校学生或华侨)的,还须父母现役军人证件,或学生证件,或国外定居证件以及新生儿未取得外国国籍的声明、父母和新生儿末次入境持用的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及亲属关系材料;

7.属父母死亡随其他亲属出生落户的,还须父母死亡证明材料、指定或约定抚养权、监护权的材料;

8.属随双军人或女士官出生落户的,还须军官证或士官证、结婚证、拟落户地证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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