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 2022-07-26 来源: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访问量:
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不包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江西省户籍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的档次准?
我省从2018年4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分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和3000元11个缴费档次。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缴费档次实行个人自行选择,鼓励选择高档次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是怎么组成的?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是多少?
(1)从2018年1月1日起,将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98元,提标18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2)从2018年10月1日起,将我省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98元提高到105元,提标所需资金由省、县(市、区)财政按照6:4负担。(3)从2020年7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05元提高到110元,提高标准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此次增加的基础养老金金额,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本养老金。(4)从2021年1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15元,提标所需资金由省、县(市、区)财政按照“一般县3:7、西部政策延伸县4:6的比例分担。此次增加的基础养老金金额,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本养老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待遇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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