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C1
签发人:吴重敏 昌吕办字〔2023〕26号
关于对昌江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代表议案的答复
许香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石岭村新增村民无法落户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因石岭村委会于2019年10月,市区域规划调整,由昌江区吕蒙乡划到昌南新区洪源镇代管理,导致石岭村现在村民落户无法办理,经向市公安局户籍科咨询,昌南新区民政没有这个权限,无法申请户籍地址码。石岭村的户籍地址号码申请系统还在昌江区,吕蒙街道积极汇报昌江区、昌南新区协调申请办理。
吕蒙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22日
抄送:区人大选任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