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的必要性和基本情况(背景)
近年来,消防“生命通道”被占用、堵塞的现象屡禁不止,影响疏散逃生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化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攻坚整治占堵消防“生命通道”等突出隐患问题,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二、整治方向
1. 整治范围:
一)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展览馆,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其他公共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剧院娱乐场所、办公场所、培训场所、施工临时用房等;
(三)居住场所:住宅小区、公寓楼、群租房等;
(四)厂房仓储场所:厂房、仓库、物流仓储、家庭作坊等;
(五)其他单位场所
三、整治重点
(一)占用、堵塞或封闭、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二)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或设置门禁系统的疏散门,未能保证火灾时从内部直接向外推开,未在门上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
(三)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四)单位和住宅小区未按照有关规定施划消防车通道和登高操作场地的标线、标志,设置警示牌;
(五)在消防车通道上违规设置构筑物、限高栏、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违规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六)在消防车通道上违规设置停车泊位、违法违规停放车辆;
(七)在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未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
(八)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九)在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违规堆放可燃杂物。
四、任务措施
(一)发动单位场所自查自改。
(二)组织基层排查整治。
(三)加强行业领域排查核查。
(四)狠抓隐患问题整改闭环。
(五)严格执法形成震慑效应。
(六)广泛开展宣传警示曝光。
五、责任分工
(一)属地政府负责发动自查自改、组织排查、督改隐患问题
(二)行业相关部门,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工作。
(三)监督执法部门,综治办负责对接公安派出所积极参与排查整治,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市监办积极参与排查整治;城管办负责拆改违规广告牌,并对占道经营等导致消防车辆无法通行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消防所负责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编制印发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检查指南和执法指引,并根据需要提供集中整治工作的技术指导服务。
六、阶段安排
自即日起常态化开展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二)自查自改阶段。
(三)街道各村(居)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排查整治。
(四)巩固提升阶段。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坚持统筹推进。
(三)严格督导问效。
(四)强化信息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