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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昌江区城管局关于开展清明期间禁燃禁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2-25787 发布时间: 2022-05-06


关于印发《昌江区城管局关于开展清明期间禁燃禁烧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通知

局属各中队(稽查队)、机关各股室:

为切实开展清明期间禁燃禁烧专项整治行动,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将《昌江区城管局关于开展清明期间禁燃禁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遵照实施。

昌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4月2日

昌江区城管局关于开展清明期间禁燃禁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市城管局《景德镇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清明期间禁燃 禁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开展清明期间禁燃禁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

各单位要以《景德镇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清明期间禁燃禁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巩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成果,有效预防、坚决遏制清明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祭品等引发的大气污染、安全事故和爆炸案件的发生,认真组织执法队员开展巡查、执法工作,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祭扫氛围,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切实开展好清明期间的禁燃禁烧专项整治行动。

二、明确职责,确保实效

各单位清明期间要安排人员对沿街商铺、背街小巷的摊点进行清理;加强市容市貌管理;安排人员做好禁燃禁烧、文明祭扫的宣传。同时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加大对人员密集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周边动态巡逻执法力度,确保禁燃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三、点面结合,加强配合

自即日起至2022年4月6日,各单位要每天安排人员巡查,加强重大燃放时段盯控,队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配合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严厉打击在集贸市场、沿街商铺、背街小巷等地流动贩卖烟花爆竹行为,及时向公安部门通报情况,坚决查禁取缔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点,严防非法烟花爆竹进入我区禁燃区。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将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专项整治行动始终,充分运用微信、沿街商铺LED电子显示屏、条幅、宣传标语、入户宣传等宣传方式,持续组织开展多角度、深层次、大范围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要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管理法规和文明祭扫相关活动,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燃放规定特别是禁止燃放区域,教育引导群众,防止因燃放烟花、焚烧祭品引发火灾及人身伤亡事故。动员群众踊跃检举揭发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昌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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