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中学,区直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
为切实加强学校(园)安全管理和有关学生的心理辅导,经研究决定于2月9日-12日开展2023年昌江区教体系统安全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二、督查内容
见附件1。
三、督查分组安排
见附件2。
各组要加强对校园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坚决查处校园安全管理不落实、责任人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做到严谨督查、严肃通报、严格作风、严厉问责。各学校主要领导以及班子成员要亲自抓、亲自检查督促,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人员无疏漏,坚决筑牢学校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