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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开展昌江区2023年教体系统安全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3-08834 发布时间: 2023-02-15


一、常规工作

1.成立学校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双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有平安建设分管领导;配备专(兼)职平安建设人员;积极参加平安志愿者组织,开展平安志愿者活动;积极回答双提升来访电话并上报。

2.按时上报综治安全计划、总结;各类安全活动方案、材料;及时上报各项平安建设材料。

3.每学年至少召开四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

4.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及时报告,不迟报、瞒报、漏报,及时上报书面材料,及时处理安全事故。

二、责任落实

1.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责任机制,学校各室岗位职责按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都有明确的安全职责。

2.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校长要在每份文件上签署意见并责成相关部门落实到位。

3.落实安全责任到人,学校要层层签订平安建设责任书(包括与各线分管领导、村完小校长、班主任、任课教师、起始年级学生家长、食堂寝室管理员、保安等签订的责任书)。

4.安全教育管理经费逐年增加投入,保障一键报警系统、监控设施、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安保设施的维护。

三、制度预案

1.制定、完善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且装订成册;包括国家安全、交通(校车)安全、消防安全、教学活动安全、网络安全、禁毒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心理安全、防踩踏、防溺水、防邪教、防暴恐、防传染病、防校园欺凌和暴力、扫黑除恶、防性侵、防毒品、防自然灾害、校园周边治安、校园网络安全、安全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安全责任追究等安全管理制度。

2.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师生开展一次地震、消防等应急疏散演练。

四、安全教育

1.安装好且每天正常使用“江西省中小学校学生安全提醒教育每日一播”。

2.每周有一节安全班会课,要有记录或教案、图片资料;将交国家安全、交通(校车)安全、消防安全、教学活动安全、网络安全、禁毒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心理安全、防踩踏、防溺水、防盗抢、防诈骗、防传销、防邪教、防暴恐、防传染病、防校园欺凌和暴力、扫黑除恶、防性侵、防毒品、防自然灾害等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

3.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日、周、月等活动,每学年有8次以上专题教育活动记录、图片资料;聘请法治副校长并每学年开展2次普法讲座。

4.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含保安、门卫)的安全知识培训,每学期有一次以上相关培训记录。

5.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家长会;寒暑假、汛期等重要时段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微信提醒督促监护人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与监护。

6.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不断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校园内外、楼内门厅、走廊显要位置以及重点防范部位,要张挂安全标语、安全挂图、安全知识牌、安全提示语及安全警示标志等。

五、日常管理

1.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杜绝校园涉黑涉恶事件发生,严防校园打架斗殴等暴力事件的发生。

2.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创建活动;按照规定及时配置、更换消防设施、器材;落实防火巡查,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及电线老化自查自纠、开展消防常规检查且有记录;开展师生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且有记录。

3.严格保安着装上岗值班制度;配齐、维护、正常使用安保“八小件”设施器材和消防器材;保安及学校值班人员要按规定严格落实学校(尤其是寄宿制学校)校园内外夜间治安巡查及寄宿生晚点名查铺工作并有巡查记录。

4.积极做好学生心理危机防范工作,学校要有心理咨询室、开设心理教育课、配备专(兼)职心理辅导人员、做好相关台账。

5.积极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上好防溺水宣传教育班会;建立并执行汛期每天上、下午放学前一提醒制度及意外溺水伤亡事件应急预案;与学生家长签订《防溺水教育监护承诺书》;发放《防溺水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回收家长签字回执单存档;强化防溺水“六不准”教育且有记录;防溺水每周微信提醒至少一次校园周边水域有警示牌并开展巡查,见记录。

6.扎实推进校园禁毒教育,在校学生每年接受禁毒课程教育不少于4课时;积极参加禁毒知识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高度重视、主动落实建设学校禁毒园地,建有永久性禁毒标语或展板,校园禁毒文化氛围浓厚。

7.积极开展公路、铁路护路、水路、航空等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教育活动要有记录,图片。

8.认真开展学生欺凌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制定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负责人和联系人;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问责处理机制;妥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并及时逐级上报处置情况。

9.重视校舍安全,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各类在建工程或未交付使用工程实行封闭管理并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闲置资产采取有效的安全监管措施,学校的教学器材、危险化学品、操场、通道、池塘、消防安全通道等有安全保障。

附件2

2022年昌江区教体系统安全工作专项督查分组安排表

总组长:李志明                                总督查:黄志华

组别

带队

领导

参与

股室

督查单位

第一组

梁鑫棠

教育股

党建办

昌江一中、区高级职业学校、昌一分校、第四小学昌江区中心幼儿园、区直属幼儿园、吕蒙中心幼儿园天璟幼儿园

第二组

高华

党政办

体卫股

昌江区实验学校、市航空学校、昌江二中、少儿体校、白鹭学校、吕蒙中心学校(含所属民办幼儿园)、航空幼儿园、第五幼儿园

第三组

彭新顾

校建办

学前办

鱼山中学、景航学校鱼山中心学校(含所属民办幼儿园)、荷塘中心学校(含所属民办幼儿园)、黄冈学校校外培训机构

第四组

王长江

电教站

创建办

第十一小学、丽阳中学、华风小学、丽阳中心学校(含所属民办幼儿园)、西郊街道所属民办幼儿园、第六幼儿园第七幼儿园景西学校

第五组

余永龙

人事股

综治办

第二十一小学、白鹭分校、第十六小学、新枫中心学校(含所属民办幼儿园)新枫中心幼儿园、第二幼儿园、第三幼儿园、第八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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