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心是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健全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省委十五届七次、八次全会把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作为重要任务进行部署。2025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推进1+M+N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试熟化、技术孵化、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平台”。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七部分,内容包括总体要求、功能定位、布局模式、职责分工、建设条件、管理程序、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明确“十五五”期间,支持建设10家专业类省概念验证中心和1-2家综合类省概念验证中心,推动一批具有产业化前景的早期科技成果进行培育转化。
(二)功能定位。明确概念验证中心是提供技术可行性和商业可行性验证的新型公共科技服务载体。
(三)布局模式。分专业型和综合型两类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模式分单独建设和联合共建两种方式。
(四)职责分工。对概念验证中心、建设主体、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
(五)建设条件。从建设主体条件、管理服务体系、硬件条件基础、管理运营队伍、筹措资金能力、验证项目来源、建设目标任务等方面提出建设条件和要求。
(六)管理程序。建立自主申报、审核推荐、申报论证、启动筹建、签订合同、中期评估、绩效评价、运营管理等工作流程,形成管理闭环。
(七)保障措施。从资金和政策支持等方面明确保障措施。
三、主要特点
一是补齐转化链条短板,提升服务体系能力。把推进概念验证平台建设情况纳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体系绩效评价指标,作为支撑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填补我省科技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的空白,形成“基础研究—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创业孵化—产业化”科技转化服务完整链条。
二是坚持开放合作共享,统筹优化配置资源。《实施方案》明确把开放共享作为建设概念验证中心的重要宗旨,原则上相近产业和相同学科领域不重复支持建设。考虑我省现有商业验证能力较弱,专业团队缺乏,投入不足,对依托单位综合条件较好的,可以通过补齐资源要素,单独建设;对具备不同优势条件的单位,鼓励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共建概念验证中心,构建“科研平台+概念验证+服务机构+产业基金”等复合建设模式。
三是聚焦重点产业发展,分步协同推进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概念验证中心在建设布局上,聚焦我省“1269”行动计划重点产业和六大未来产业,按照“先创建、后认定”“成熟一个、认定一个”的工作机制推进建设;在组织形式上,择优支持、分批认定,支持资金分段拨付、专账管理,资助金额参考上海、陕西等省份标准制定;在职能分工上,明确科技、教育、工信、金融、知识产权等部门和依托单位职责任务,协同支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