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落实2026年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配套资金追加。加强临时救助管理。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二)基本完善社会养老服务。推进小区嵌入式养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提升行动,推动养老护理员岗位建设。切实抓好养老机构风险防范,严防养老机构非法集资事件发生。
(三)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完善年检办法,健全评估机制,强化信用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专项治理涉企收费,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行为。
(四)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严格落实新修订《殡葬管理条例》,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扩大群众知晓率。大力推广节地生态安葬,深化移风易俗,引导文明节俭办丧,推动殡葬事业公益化、规范化、绿色化发展。
(五)协调推进社会事务工作。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标工作。建立健全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工作长效机制,认真摸排风险隐患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