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20〕34号)、《景德镇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切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景救组办字〔2020〕2号),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