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农水建提字〔2025〕5号
分类:A1
关于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4号提案答复的函
吴天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好昌江区农村公益林补贴与乡村振兴发展的平衡关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城乡融合发展、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一方面,科学规划农村荒山荒地的项目发展,在合规范围内挖掘其潜力,为乡村产业注入活力;另一方面,精准协调农村公益林保护与乡村振兴企业发展的关系,既守护好生态屏障,又为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创造有利条件,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区域乡村振兴筑牢根基、保驾护航。同时创新产业融合模式。大力发展“公益林+”业态,推广林下种植中药材、菌类,养殖特色畜禽等林下经济模式,延长产业链条。
未来,我局将持续做好公益林管理与乡村振兴的统筹协调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驾护航。感谢您对我区乡村振兴和公益林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附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景德镇市昌江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