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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2-03816 发布时间: 2022-01-20

政策解读:《关于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建好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打造对外文化交流新平台”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赣办字〔2019〕25 号)、《中共景德镇市委 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景党发〔2021〕6号)精神,以景德镇市承办2021年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为契机,大力推动我区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激发文旅消费潜力,培育文旅精品品牌,进一步提升我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影响力,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关于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中后期,全区“吃住行游购娱”产业链要素全面夯实,形成多业融合、全域联动的大旅游发展格局; 旅游品牌全面提升,把昌江区建设成省内一流、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唱响昌江区“瓷都原乡.魅力昌江”旅游品牌;旅游接待能力显著提升,培育一批知名旅游龙头企业,全区旅游人次和旅游总收入创出新双高,全力推动旅游强区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三、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工作保障和附则五大部分组成。既对标中央、省市旅游产业发展,又紧密结合昌江区实际,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

《意见》主要任务有:打造精品旅游线路、着力唱响旅游品牌、全面巩固全域旅游品牌、培育旅游新业态、加强文旅产业融合、提升旅游标准化服务水平、推动旅游产业集聚发展、完善旅游基础设施、丰富旅游要素内容、大力发展购物旅游、做好旅游宣传营销、实施智慧旅游工程、加强旅游人才培训、建立旅游安全体系十四项任务。

《意见》政策措施包括;扶持景区品牌创建、推动集聚发展、提升旅游接待水平、引进知名企业、发展总部经济、支持文化创意项目建设、加大金融扶持支持、鼓励投资建设演艺项目、支持文创产品开发、激励组团地接、支持旅行社做大做强、鼓励企业入区踩线、加快旅游人才发展十三项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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