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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迎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6-10977 发布时间: 2026-04-03

昌府办字〔2026〕5号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昌江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督导评估迎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现将《昌江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迎评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3日



昌江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

评估迎评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关于印发<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赣教督委字〔2018〕6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推进计划(2020—2035年)>的通知》(赣教督委字〔202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政府保障力度,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提升教育质量,加快缩小义务教育校际差距,推动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保障适龄儿童享有公平而优质的义务教育,为推动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的名片擦得更亮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评估原则

(一)推动质量提升和内涵发展。评估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情况的同时,重点考察加强教师队伍和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情况。

(二)注重实际效果和群众满意。评估各项指标达到督导评估标准的同时,重点调查当地人民群众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认可度。

(三)坚持标准不变,实事求是。按照“以评促建”的原则,积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同时,提升资源配置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坚持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

三、评估内容和任务分工

1.评估指标

正向指标38项。

共分六大类:资源配置(7项)、政府保障程度(18项)、教育质量(7项)、内涵发展(3项)、教育信息化建设(2项)、社会认可度(1项)。

38项中,“A”类指标27项,必须达到,“B”类指标11项,进行量化计分,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达标。

反向指标(一票否决)7项。

根据评估指标,我区要全面补齐义务教育发展短板,明显缩小城乡间差距,使小学和初中区域综合差异系数分别控制在低于0.50和0.45,明显提高区域内学校教育质量,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更加合理,构建起“区域内联动发展、城乡间协同发展、信息技术助力发展”的优质均衡发展新格局。2026年6月底前,在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内涵发展、教育信息化建设、社会认可度等六方面均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申报标准,确保2026年成功通过省级督导评估。

2.具体工作任务及分工详见附件《昌江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及责任分工》。

四、评估实施程序

(一)区级自评(完成时限:2026年6月前)

对照评估指标体系逐项逐条进行自评,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经自查确认基本达到评估要求后,将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规范整理,并向市级提出评估申请。

(二)市级复核(完成时限:2026年9月初)

市级对我区进行复核,达标的作出复核结论,并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提出评估申请。

(三)省级评估(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1.资格审核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接到我区的申请,组织专家对我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条件如下:

(1)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认定三年以上(昌江区2017年通过);

(2)教学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的学生学业水平达到三级以上。校际差异系数率低于0.15;

(3)申报前三年未发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规定指标不达标现象;

(4)按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规定指标测算的小学、初中差异系数分别不高于0.5、0.45;

(5)申报当年区教育系统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严重违法违纪违规事件,未发生“校闹”、社会舆论关注或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

2.社会认可度调查(2026年5月-6月)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县进行社会认可度调查。

3.网络评估(2026年9月)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县的指标数据进行审核。

4.实地核查(2026年11月)

实地核查采取“听取政府推进情况介绍、查访政府相关部门、核查档案资料、随机访谈抽查学校”等方式进行。

五、组织领导

区委、区政府成立迎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昌江区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负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协调调度的具体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配合,完善协调机制。实行党政主导、教育主抓、部门主责、乡(镇)街道主体、学校主创的联动制度,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一盘棋”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区教体局统筹协调、具体规划、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乡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要为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履职尽责。区政府把创建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乡镇(街道)和区直相关部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区考核办要加强督查,促进创建工作任务高效落实。督查结果将作为对各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广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教育工作的认可度,争取全社会对我区义务教育的支持,营造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昌江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及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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