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府办字〔2021〕2号
关于印发《昌江区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21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昌江区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21年度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3月2日
昌江区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21年度实施方案
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中央、省、市为保障粮食安全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我区夯实农业基础、补齐农业短板、提高农业抗灾能力、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机遇。根据《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赣府字(2017)34号)、《关于印发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九个文件的通知》(赣高标准农田组字(2017)1号)和《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 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0〕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任务
(一)指导思想
围绕稳粮、优供、增效目标,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
技”战略,深入贯彻落实省里相关文件精神,以发改、国土、
农业开发、水利和农业等部门相关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为整合对象,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着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规范建设标准,建成一批田块平整、土壤肥沃、排灌方便、道路通畅、生态良好的高标准农田,确保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努力把我区建成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重要供应基地,为加快农业大区向农业强区跨越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考虑区域自然资源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粮食生产基础,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科学合理对我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选址规划。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与产业发展、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等相结合,统筹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
2.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标准,采取集中投入,连片治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建设方式,确保建一片,成一片.
3.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严格落实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试行)》,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4.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减少水土流失,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发挥高标准农田在生产、生态、景观方面的综合功能,实现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相协调。
5.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完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切实落实政府投入责任,亩均财政投入标准为3000元。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积极筹资投劳,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6.建管并重,良性运行。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村集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运行管护,探索委托养护、合同养护和承包养护等管护长效机制,确保工程规范、良性运行,发挥长久效益。
(三)建设目标与任务
2021年全区将建成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
20000亩,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50公斤以上。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田块平整、排灌方便、道路通畅、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
二、项目建设
(一)项目名称
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昌江区)。
(二)建设性质
新建。
(三)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景德镇市昌江区,项目涉及昌江区鲇鱼山镇和丽阳镇2个乡镇的9个村委会(详情见附件1)。
(四)建设内容
项目将主要围绕农田生产能力、灌排能力、田间道路通行运输能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能力、机械化水平、科技应用能力、综合生产能力、建后管护能力等方面,重点保障灌排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道路通行运输能力。
三、项目建设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一)项目投资估算
根据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计划,我区2021年需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0000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0亩)。根据财政投入补贴标准3000元/亩,需投入建设资金约6000万元,区财政配套管理工作经费、后续项目验收费及建后管护费用等180万元。
(二)项目建设资金筹措
根据任务计划,本区2021年需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0000亩,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不足部分拟通过农发行贷款解决(具体数据以省财政厅或省高标办下发的文件为准)及区财政配套。
四、项目实施进度与安排
(一)项目建设期限
根据项目建设性质和建设任务,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1年,即2021年03月至2022年03月。
(二)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昌江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集中安排在2021年3月至2022年3月进行,建设期为12个月。 建设任务在实施过程中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结合当地的自然气候及资金到位的情况,避开雨季和凝冻天气,抓住农闲季节,分步实施。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前期工作阶段(当年4月20日一6月30日)。各乡(镇)政府负责宣传发动、摸底调查,区高标办负责统计汇总;4月2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地点和面积的摸底调查工作,明确有关乡镇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6月15日之前,区高标办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工程施工、设计、监理招投标工作。
2.实施准备阶段(当年6月16日一9月30日)。7月10日前,设计单位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方案(送审稿);8月31日前,区财政局完成工程招标控制价评审;9月30日前,区高标办监督工程施工中标单位进行施工准备。
3.工程建设阶段(当年10月1日-次年3月31日)。乡镇配合施工单位进场施工。2021年3月31日前,施工单位必须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乡镇分好田落实耕作主体。区高标办及时收集整理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资料,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4.验收审计阶段(次年4月1日-6月15日)。次年4月30日前,由区高标办牵头,有关乡(镇)政府、各相关单位配合,完成区级验收;次年5月15日前,区高标办衔接有关乡(镇)政府完成结算资料送审,结算资料由乡(镇)政府工程管理人员和挂点单位审核把关,并加盖单位公章;次年6月15日前,审计单位完成工程决算审计工作。
五、组织措施与保障
(一)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
1.明确职责分工。区政府调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具体实施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与规划、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及有关资料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区采购办协助做好工程施工、设计、监理招投标工作;区发改委负责规编制、立项申报、设计方案批复;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与规划等部门负责对乡镇指导工程建设管理,协助工程设计及竣工验收;昌江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负责对高标准农田有关信息“上图入库”;区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专账管理,执行财务审批报账制,制订资金管理办法、工程款拨付流程、资金审批表格等,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区审计局负责监督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负责在农发行开立项目专户,及时提供建设资金;乡镇人民政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乡级法人和实施主体,参照成立乡级工作机构(2月底前将工作机构组成人员及分管领导等信息报区高标办),安排专人负责工程项目建设及日常管理,统筹本乡镇的工程质量和进度管理,配合区高标办做好工程设计,落实项目区域的田块、面积,负责施工过程中各种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及项目完工后耕作主体的落实,并做好施工、监理、工程管理等资料建立档案管理.
2.明确项目法人。为便于项目组织实施,根据我区实际,实现项目区、乡两级法人制,区农业农村水利局(高标办)代表区政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级法人单位,牵头抓总,负责整个项目的管理实施,负责工程施工、设计、监理招投标工作及拨款事宜,组织乡镇一起签订施工合同。乡镇政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乡级法人和实施主体,负责项目施工。
(二)科学规划布局,集中连片推进
按照“新建为主、突出重点、发挥优势、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高标准农田省级总体规划,编制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的实施方案,经区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随意更改,以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划分为核心区、辐射区两类,核心区按《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要求统一组织设计,达到路成网、田成块、地平整、渠畅通、旱能灌、涝能排的建设目标,建成后功能齐全,管护到位,便于机械化作业和规模经营。辐射区重点新建或改造灌溉渠道、机耕道及水陂水坝等配套建设。
(三)统一建设标准,确保建设质量
1.统一建设内容。在建设内容上,实行田、土、水、路、
林、电、技、管等8个方面的综合配套,重点在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土地平整、土壤改良、高效节水、农田防护、配电设施、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
2.统一技术标准。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为确保工程标准统一,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设计单位,实现技术标准全区“一把尺”。
3.统一质量监管。各乡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施工程序须经工程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真正做到每个村有技术指导,每个项目标段有专人监管,确保工程耐用、实用、美观。区高标办将组织水利、自然资源与规划等部门组成工程督查指导组进行项目督查指导。
(四)严格执行程序,规范操作流程
1.公开招标。项目法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相关招标工作,
并签订代理合同,按照有关规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机构进行招标。工程施工、设计及监理一般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2.审批设计。依照有关规定,利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后迅速进入踏勘、设计。设计单位完成项目设计方案后,及时向区发改委申请设计方案审查;区发改委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并及时对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进行批复。
3.划分标段。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高,资金量较大,工程质量要求高,施工时间较短,为便于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原则上,大致以一个村为一个项目区标段。邻村相邻田块,为便于施工管理可以合并在一个项区标段。
4.组织施工。工程招投标结束后,一季中稻或二晚收割完成前,各乡镇政府必须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督促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安排专人到场协助,化解好各类矛盾纠纷,确保施工单位顺利施工,不延误工期,及时完工。
5.资金拨付。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严格执行区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工程施工费以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的中标价为准,由各乡镇和高标办共同管理,共同审核后按工程实施进度拨付给各中标单位,工程款的拨付由中标单位申请,需经监理单位、乡镇和项目工程管理人员初审后报区高标办及相关单位审批同意后予以拨付。
6.工程验收。项目达到竣工条件后,中标单位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由各乡镇政府向区高标办申请验收,区高标办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乡镇政府、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工程验收。区高标办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若干个工程完工验收小组,采取现场全面验收方式,对工程进行统一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工程质量不达标的不验收。
7.工程审计。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区高标办负责衔接工程结算审计,区审计局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监督审计。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按省、市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调整规格,区政府作相应调整,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赵先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其他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从鲇鱼山镇、丽阳镇各选派1人在区高标办集中办公。具体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协调、业务指导、督查、考核等工作。同时,有关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
2.强化责任落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任务,也是我区当前农业工作的重要任务。各有关单位和乡镇务必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统筹谋划安排,把握时间节点,细化责任分工,做到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力推动,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具体实施,全力推进,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
3.严格考核奖惩。区高标办要加强调度,及时掌握各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各有关乡镇、单位要妥善解决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和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项目实施乡镇与区政府签订责任状,严格落实建设任务与奖惩措施。区政府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纳入乡镇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在年度综合考评时实行加分,并予以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敷衍了事、进展缓慢、没有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在年度综合考评时予以扣分,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附件: 1.昌江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表
2.2021年昌江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