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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巩固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的44条举措》的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3-44731 发布时间: 2023-09-29

昌府办明〔2023〕23号

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巩固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的44条举措》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现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巩固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的44条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巩固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的44条举措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等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巩固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努力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便利化、专业化水平,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擦亮“畅快办”营商环境品牌,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昌江提供一流政务服务保障,现制定如下举措。

一、深入推进权责清单管理

1.严格规范事项清单管理,按照省统一部署,抓好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的调整和认领,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相关改革举措。〔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2.夯实基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提升与国家基本目录符合率。〔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3.强化按需精准放权,除依法不能下放的事项外,由区、乡两级政府根据企业和群众需求,结合区域功能、产业布局、审批条件等提出用权要求,相关部门做好论证研判、动态调整,按程序依法放权。〔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4.创新服务模式推行“无感办理”“现场勘验少见面”,持续开展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四减一优化”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二、全面铺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5.落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三、进一步提升政府监管效能

6.2023年底前,通过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对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实施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发布监管动态、曝光台数据,原则上每月发布监管动态不少于30条、曝光台数据不少于4条。〔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市监局,责任单位:区直具有监管职能部门〕

7.不断提升区执法人员在省系统注册账号的比例。〔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市监局、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具有监管职能部门〕

四、坚决打通政务数据共享大动脉

8.成立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政务服务办,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9.落实省、市、县三级全省一体化政务数据目录健全完善工作,形成全区政务数据“一本账”。〔牵头单位:区发改委(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10.推进政务数据归集。依托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统筹推进本地政务数据的归集工作,实现省、市、县三级数据汇聚整合。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做好本行业政务数据的归集工作,实现行业数据汇聚整合,并按需归集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提升数据资源配置效率。〔牵头单位:区发改委(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11.及时编制更新数据资源目录和清单并规范挂接至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平台目录挂载率、数据更新及时率、供需对接清单总体完成率三项指标均达90%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委(信息中心)〕

12.统筹区直部门非涉密业务专网向政务外网迁移。持续推进政务外网村(社区)“最后一公里”网络接入,实现“村村通”和五级网络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发改委(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13.全面推广电子证照应用。2023年底前,全省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通过应用电子证照全部实现网上可办,电子证

照用证率达60%以上,同步拓展金融、社会领域等关键性场景应用。〔牵头单位:区发改委(信息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14.自建业务系统基本实现电子印章能力,总结提炼典型应用场景在全省推广。党政机关、企业电子印章年调用次数明显提升。〔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发改委(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五、做强做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15.推进部门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省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对接,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理”“无感通办”。〔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16.使用省统建政务驿站,在线直接订阅获取业务数据,逐步消除“二次录入”现象。〔责任单位:区发改委(信息中心)〕

17.推进自建业务系统“一网通办”。2023年底前,县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5%以上,电子证照签发率达85%以上、用证率达60%以上,纳税企业电子印章使用率达60%以上。〔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发改委(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18.不断提升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以评促建、以评促优。〔责任单位:区发改委(信息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

六、持续推动“赣服通”优化升级

19.积极推动“赣服通”迭代升级。2023年底前,“赣服通”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查询办理率达80%以上。〔单位:区发改委(信息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20.推进“赣通码”与电子社保卡融合使用,共同拓展在交通出行、健康医疗、文化旅游、教育等领域的深度应用,鼓励各地按照统一技术规范开发“赣通码”应用能力,实现“一码通办、一码通行、一码服务、一码管理”。〔牵头单位:区发改委(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交通局、区卫健委、区文旅局、区教体局等部门〕

七、持续提升“赣政通”应用实效

21.进一步延伸“赣政通”与“赣服通”的联通构架,打造集pc端、手机端、窗口端、电话端等全口径受理模式。〔牵头单位:区发改委(信息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22.完善“赣政通”区乡村三级政务组织架构。〔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发改委(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23.实现机关内部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比例达50%以上。〔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发改委(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八、有效增强惠企服务能力

24.拓展提升“惠企通”应用能力,打造具有昌江特色的企业服务平台,整合金融、人才等资源,为入驻企业提供人才推荐、市场中介、金融服务、企业帮办代办等服务,不断丰富涉企领域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发改委(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25.省、市、县三级符合要求的惠企政策全部上线“惠企通”平台,联合税务、财政等部门,提高企业注册率,推进财政奖补类惠企资金直达快享,通过“惠企通”兑现惠企政策的企业覆盖率达80%以上。〔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九、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异地通办”

26.完成国家和省级层面部署的22项“一件事”上线江西政务服务网和“赣服通”,实现线上线下同步运行,区本级推出1项本地特色“一件事”。〔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27.精准认领、实施国家和省级层面部署的“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市通办”。〔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十、积极构建现代化“政务服务综合体”

28.推进行政审批“市县同权”改革,分类实现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审核、审批。〔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29.争创全省政务服务示范大厅。按照“优功能、美环境、强品质”的原则,推动区政务服务大厅向智慧型、标准化、多功能“政务服务综合体”提标升级。〔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30.持续增强帮办代办服务功效。聚焦重大项目建设、重点企业、惠企政策兑现、特殊群体提供“一对一”贴心帮办代办服务。推广“赣服通”移动端帮代办平台的应用,提升24小时自助服务功能,打造多点通办的“自助服务圈”“15分钟内便民服务圈”。〔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31.深化“N+1”通用综合窗口受理模式,规范实行“承诺制+容缺后补”办理方式,2023年底前,实现区、乡两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通用综合窗口全覆盖。〔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2.优化窗口人员配置,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由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实行统一配备与管理,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实施服务外包。〔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33.全面推行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34.统一设立集中提供政务服务的综合性场所,乡镇(街道)为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便民服务站。〔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十一、大力提升12345热线服务质效

35.建立年度工作情况发布制度。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诉求办理情况,采取公开通报等方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中心〕

36.探索建立“12345+N”治理模式。依托12345热线的固有功能和办理机制,走节约集约、融合发展之路,统筹推进“问政江西”“人才江西”“人民网领导留言板”“赣问”等工作。〔责任单位: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中心〕

37.加强对信息化平台监管。加强对12345热线全流程跟踪反馈系统、赣政通领导工作台等信息化系统监管,确保系统功能正常发挥,确保热线中心工作高效运转。〔责任单位: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中心〕

十二、切实加强政务服务保障

38.进一步完善延时错时预约服务,按规定做好窗口和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保障。〔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39.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深化“窗口腐败”专项整治,常态化推进“服务怎样我体验、发现问题我整改”活动。充分发挥电子监察、政务服务“好差评”、明察暗访、媒体监督、第三方评估等作用,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监督体系。〔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40.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典型经验做法的总结提炼,推出1项以上改革创新举措并在全省复制推广。〔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41.积极运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通过发布政务服务短视频、等方式提供线上引导服务。〔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42.深入开展政务服务线上线下领导干部走流程查问题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十三、巩固拓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专项治理成果

43.持续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专项行动。坚决整治行政机关指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干预市场主体选取中介机构等行为。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管理,承接好江西省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44.全面强化“一网选中介”。进一步推进中介机构及项目业主入驻,完善中介服务网上选取、公示、签约、履约、评价、监管全过程一体化服务功能,切实提升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使用效率。〔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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