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据
(一)《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巩固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30号)
(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铺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通知》(赣府厅明〔2023〕17号)
(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116号)
二、起草过程
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征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巩固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根据区政府领导要求,我办牵头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结合我区实际,形成了《若干措施》初稿,并将《若干措施》转发给区直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建议,汇总各部门意见建议后按程序报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着眼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等一系列决策部署,聚焦巩固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努力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便利化、专业化水平,切实增加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从“深入推进权责清单管理、全面铺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府监管效能、坚决打通政务数据共享大动脉、做强做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持续推动“赣服通”优化升级、持续提升“赣政通”应用实效、有效增强惠企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异地通办”、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异地通办”、大力提升12345热线服务质效、切实加强政务服务保障巩固拓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专项治理成果13个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